发布日期:2023-11-06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为支持学生资助对象顺利完成学业,引导和激励他们刻苦学习、立志成才,青山慈善基金会拟继续对我校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资助对象进行专项支持。现启动助学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我校2023-2024学年认定的生活保障型家庭经济困难的非毕业班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1)孤儿;(2)烈士子女;(3)本人患有医保规定特殊病种需要长期治疗者;(4)父母双方因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5)低于或等于家庭所在地低保标准(含低保家庭、农村五保户等)者优先。(6)母、兄弟姐妹中2人及以上患有医保规定特殊病种,医疗费用负担重者;(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2022-2023学年成绩全部合格,未受过纪律处分。同等条件下,历年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23级新生不做成绩考核)。
3、资助者上一学年接受奖助不能超过10000元,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谷超豪奖学金、学费减免以及其他社会资助等。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困难程度重,已享受补贴相对较少的学生。
二、申请事项
1、学生填写申请材料:请申报学生于11月8日20:00前将电子版《青山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个人救助申请表及个人材料》(附件3)、电子版《青山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风采录素材(附件5),发送至学院资助邮箱:wzujyzizhu@163.com,邮箱主题为“班级+姓名+青山慈善助学金”,因审核进度紧张逾期材料不受理。
2、学院名额:我院名额3名。
3、学院评审推荐:学院组织学工委专家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脱敏公示3个工作日。
3、学校审核、公示:学工部对受助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青山慈善基金会。
4、青山慈善基金会审定、发放助学金:青山慈善基金会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学业成绩等情况审议决定资助名单和资助金额。
三、其他要求
学生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推荐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请学院做好审核工作。
联系人:学工办薛老师86689002,资助部季同学1598878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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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