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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申报】关于87365最快检测中心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学费减免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5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费减免 等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2025学年申请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低年级(专科、专升本大一本科大一、大二)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2、本学年认定为生活保障型的学生;

3、城镇低保家庭、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和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学生,以及处于家庭所在地低保标准边缘的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必须提供相关证明,附件1

4、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6、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的其他奖学金、助学金资助,还无法解决学费问题

7、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学费减免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已享受过国家励志奖学金、青山助学金等面向经济困难学生的高额奖助学金的不再受理;

8、已在地方享受过学费补助或者地方资助师范生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二、减免标准

1、学费减免分为三档,一档学费减免标准为本学年所需缴纳学费的全部,二档学费减免标准为本学年所需缴纳学费的1/2,三档学费减免标准为本学年所需缴纳学费的1/3。

三、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16日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温州大学学费减免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12),电子版由申请人统一发送至邮箱(xing4150074@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班级+姓名+学费减免申请逾期不受理附件1纸质表格由申请人1181130前统一交至学院学工办办公室,地址北6-210办公室。

(二)学院审核

学院学工委审核申请人材料,确定推荐到学校参加审核在学院网站进行脱敏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报送到学校学生工作部复审。

(三)学校审核和补助发放

学校收到学院推荐的申请材料后,再次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安排进行学费减免。

六、未尽事宜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学工办杨老师,电话86593923;资助部张同学,电话19817590085


87365最快检测中心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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