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87365最快检测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专科教育 > 教学管理 > 正文
研究生教育
本专科教育

人才培养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2 浏览:

、各教师:

根据《温州大学通识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温州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等文件,学校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简称通选课)开设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与范围

1.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按照附件1执行。

2.全校各专业每学期开设通选课不少于2门。

3.通选课的主讲教师必须是高校教学工作满两年,教学效果优秀,责任心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艺术类专业可适当放宽(不含退休教师)。

4.通选课每三年应至少开课两次,当学期成功开课的通选课程,不得擅自停开。

5.全校性通选课课程库(附件2)中已有的课程(之前已成功申报的课程),教师在教务系统直接申报。如需变更库中已有课程的名称、学分、学时等,需作为新开课申报。

6.理论课程开课容量原则上每班不少于40人,满30人开班。

二、新开课申报

每门通选课的学分为1-2学分,理论课每学分16课时,实践课每学分32课时或一周。

申请新开课的教师需填写《温州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设申请表》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师简介。开课教师要重视通选课过程性管理,所提供的课程教学方案需授课计划合理,教学目的、要求明确,参考资料与成绩考核办法清晰。

所有新开课申报需经院系审核,由通识教育中心组织评审通过后公布,组织学生选课。

三、申报安排及要求

1.网上申报时间:10月21日10:00—11月15日10:00。

2.申报流程: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信息维护”-> “全校性公选课申请”->填写申请表详细填报要求,见系统截图<附件3>->保存提交->开课计划报学院->学院审批->教务处审核若填报不规范的,则退回修改->转入任务。

3.待全校通选课任务下达后,将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学工作的通知,请各学院、各教师及时关注,各学院应根据相关要求指导教师正确操作、申报。

四、材料报送

对于新开课,教师所在应对《温州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设申请表》和教学大纲(附件4)进行审核,通过后提前103116:00前)将电子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再由开课教师进行网上申报。

教师请在11月15日10:00前进行网上申报,学院教务科将于11月15日16:30前提交经学院审批及盖章的《温州大学全校性选修课申请表》、《温州大学校选修课申请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荣建,电话:660115,地点:北校区8号楼302

 附件1:关于印发《温州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附件2:课程库.xls

 附件3:申请表填报说明(系统截图).jpg

 附件4.1:《温州大学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申请表》.xls

 附件4.2:温州大学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大纲样表.doc

 附件5: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申请汇总表.xls


87365最快检测中心教务

2024年10月22


返回顶部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