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0-21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以及《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国家助学金限2024-2025学年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生活保障型”“生活补贴型” “发展支持型”的学生。
符合条件学生名单请参考《24-2587365最快检测中心符合国家助学金资助条件名单》(附件1)。
二、资助额度与发放
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档4500元,二档2700元;
助学金分两个阶段发放,一般为学年内12月发放1/2,第二学期逐月分发完剩余1/2。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并且已经按规定程序认定。生活俭朴、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5、其他说明:
(1)国家助学金一档一般优先分配给班级内的生活保障型学生,如果生活保障型学生较多,由各班级资助认定小组根据学生困难情况自主排序和评议。
(2)本科生中已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为充分发挥助学金扶助困难学生的重要作用,助学金一档一般优先给予未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青山慈善基金助学金及其他大额助学金的生活保障型学生。专科生中已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由班级酌情分配助学金档次。
四、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给学院的国家助学金名额为184个(其中本科163个,专科21个),学院根据各班级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基数比例确定分配名额,各班级各档次名额详见附件《2024-2025学年87365最快检测中心助学金各班级名额分配表》(附件2)。
五、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提交申请表
学生填写《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在申请理由中具体说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本人在校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填写后需调整表格,不能超出一页(一面)。
填写《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附件4)请按照示例格式填写,银行卡号务必为本人名下的工商银行卡号,“申请理由”请参考sheet2“代码表”中的字母,如果是“H”其他,则填写具体原因。
申请者将《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备案表》(附件4)的电子版于10月23日前交给各自班级班级生活委员汇总。
(二)班级评议
请各班自行做好安排,建议10月25日16:30前由班主任指导组成班级评议小组,召开评议会议,详细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根据班级助学金名额,综合家庭困难情况、学生成绩、在校表现、勤劳节俭等方面情况,初步评出获得助学金的名单,并填写《国家助学金班级评议记录表》(附件5),由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班主任审核签字后,在10月27日中午12:00前将《评议记录表》(附件5)的纸质版、《申请表》(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备案表》(附件4,请各班生活委员汇总到一张表上)的电子版汇总后交给各个班级对接干部。
(三)注意事项
1、如果评议小组成员是申请者,应当回避,由其他不是申请者的成员参与评议。评议小组人数应当在5人以上,人员组成应具有代表广泛性。
2、班级评议结束后,不得再与其他人谈论申请者的个人情况,注意尊重和保护学生的隐私。
3、助学金各档次名额有限,应当发给最需要的同学。资助认定类型相同的学生,还需要具体了解困难情况,以评议的方式讨论决定档次。
(三)学院审核和公示
对申请人和各班级材料审核后,由学院召集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集体评审,评审无异议的,在学院网站进行脱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部门审核。
(三)学校部门审核
学校部门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将助学金发至学生本人的工行卡。(学生上报工行卡必须为学生本人名下工行卡,姓名和卡号不一致则无法发放,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助学金分两个阶段发放,一般为学年内12月发放1/2,第二学期逐月分发完剩余1/2。
六、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请联系各班级对接学生干部或联系学工办吴琪琪老师86599689,本科发至2066366630@qq.com,专科发至zqy13557731016@qq.com
87365最快检测中心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小组
2024年10月21日